公司的重要控制人包括:
“須登記人士”,即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的自然人;及“須登記法律實體”,例如:對該公司有重大控制權,并為該公司的股東的某公司。
確定重要控制人身份,只需符合以下五個條件中的其中一項即可:
1.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已發行股份;或如該公司沒有股本,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分攤該公司25%以上的資本或分享該公司25%以上的利潤的權利;
2.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25%以上的表決權;
3.該人直接或間接持有委任或罷免該公司董事局的過半數董事的權利;
4.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該公司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
5.該人有權利或實際上對某信托或商號的活動發揮或行使重大影響力或控制,而該信托或商號并不是法人,但該信托的受托人或商號的成員,就該公司而言符合首4個條件中的任何1個條件。
重要控制人登記冊是指以中文或英文記載有公司每名重要控制人姓名、通訊地址、證件號碼的名冊,且該名冊里需體現至少一名指定代表的姓名及聯系方式,該代表需是該公司的股東、董事或雇員且需是居住在香港的自然人或會計專業人士或法律專業人士或公司服務持牌人(公司秘書)。
- 偉大的領先者
- 2018-03-23 10:5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