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香港商標制度的角度來看,香港商標注冊的優(yōu)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申請香港商標的主體
申請香港商標,在主體資格上沒有要求,個人、企業(yè)團體都可以提出申請,沒有任何限制。香港個人申請商標僅僅提交身份證即可,不需要提交個體工商戶執(zhí)照/土地承包合同。
二、官方收費較為低廉
香港商標的申請是實行一表多類的,且香港商標申請的產(chǎn)品和服務的選擇是沒有數(shù)量限制的。同時,商標變更,駁回復審(港名:反陳述)的提交都是免費的。
因此,與中國商標相比較,申請一個商標的費用總體來說,官費是非常低廉的。
三、用于香港商標“反陳述”的特有制度
經(jīng)過申查發(fā)現(xiàn)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官方會對申請商標提出“反對”,即中國大陸的商標駁回。
申請人需按時提出“反陳述”,即駁回復審。在這種情況下香港商標制度有以下二種特有制度,更加方便申請人獲得商標權利:
A,要求將申請分開:在一表多類的申請中,如果部分類別上注冊風險比較大,可以選擇將此部分與風險小的部分拆分開來。這個時候原先的一個申請就變成了兩個申請,是要增加官費的。
B,要求合并注冊申請:如果一個商標圖樣本身有風險的話,我們可以采取與其他已經(jīng)注冊的商標申請進行合并,合并后的商標圖樣要改變之前的主要特征,從而實現(xiàn)降低風險的效果。
C,要求修訂申請:如果一個申請中由于部分商品或服務的存在而使這個申請存在風險,我們可以要求修訂申請,即將有風險的產(chǎn)品刪除,以實現(xiàn)降低風險的效果。
四、香港商標注冊周期較短
香港商標注冊周期最短為6個月,在全世界來看是非常快的。
綜上,只是用來開香港賬戶收款就沒必要,如果是為了企業(yè)打品牌肯定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