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茲別克斯坦商標概要
烏茲別克斯坦商標法自1993年6月2日實施,2001年9月22日施行新商標法。新商標法規定國際分類,文字、圖形、三維圖形和其他顯著性要素組織,可指定顏色都可以作為商標注冊申請。
烏茲別克斯坦于2006年12月27日加入馬德里議定書,屬純議定書締約國。
如果商標在原屬國(屬馬德里締約國)已經提出申請或者已經注冊,則可以通過國際商標注冊途徑,獲得烏茲別克斯坦法律保護。
注冊烏茲別克斯坦商標多少錢
業務名稱 |
費用 |
備注 |
商標查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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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商標文字;圖樣 擬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
詳情請與我司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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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效: 2-4周(出查詢報告) |
申請及注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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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資料: 申請人姓名及地址; 商標文字;圖樣; 申請商標類別或商品 |
詳情請與我司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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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商標一個分類,不包含證書后期快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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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執時間:4~8周;注冊時間:12~18個月; 注冊有效期:10年 |
溫馨提示: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準注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注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注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準注冊仍然處于未知狀態,因此卓信提示注冊前務必對商標進行仔細查詢。
2、商標申請
需向烏茲別克斯坦專利局提出商標注冊的受理和審查申請,鑒于個人申請可能涉及到辦公地址問題,建議委托卓信代辦商標申請,卓信的商標律師會跟蹤、監督您的商標注冊的整個過程,直至完成。
3、形式審查
申請遞交后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
4、實質審查
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 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號均不予保留。
5、商標公告
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后,便會在烏茲別克斯坦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3個月為異議期。
6、注冊核準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注冊證。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 大概需要 12-18個月。
辦理途徑分析
烏茲別克斯坦屬馬德里成員國,費用為1254瑞士法郎,如通過馬德里途徑單獨辦理烏茲別克斯坦商標注冊,則馬德里商標官費為(653+1254)*8=15256元,若馬德里國際商標注冊代理費3000元,計18256元,要求:國內商標受理通知書。
結論是:兩種途徑辦理費用相差不大(僅指辦理這一個國家),通過單一方式辦理時間較快且能取得單獨的商標注冊,因而,具體選擇何種途徑需視具體需要和有關情況。
烏茲別克斯坦商標續展
吉爾吉斯斯坦商標可在商標注冊期滿前6個月內,或注冊到期后6個月寬展期內提出申請,續展有效期為10年。
注冊商標連續不使用撤銷時間: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