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是歐洲最大的經濟體,自從工業革命后,德國一直是經濟全球化的先驅,創新者和受益者。
注冊成立德國公司可迅速提升企業品牌形象,國際法律地位高,受歐洲聯盟保護,所以很多中國企業紛紛注冊德國公司。
注冊德國公司后,運營過程中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繳納各種稅,以下我們就一起看看德國公司運營過程中涉及的稅種有哪些。
增值稅
大部分在德國注冊公司的客商都是通過亞馬遜平臺開展業務,因此就會有增值稅的問題,增值稅作為覆蓋歐洲各國的大一統稅種,自然不會遺漏德國公司。增值稅作為流轉稅的一種,實際上并不會對經營者帶來太大稅務負擔。
增值稅的稅率一般是19%,部分商品(比如食品、農產品、出版物和2010年新增的酒店業等)稅率為7%。原則上來說對所有在德國國內發生的產品和服務交易均須征收增值稅,但是有些商品是可以免稅的,如出口、部分銀行和保險業務。
公司所得稅
德國公司的公司所得稅來源于德國《公司所得稅法》,是德國公司最重要的稅種,也可以理解為法人所得稅,這一稅種涵蓋了德國所有的商業組織形式,但征稅數量最多的,還是有限責任類型的公司。
公司所得稅稅率是15%,公司所得稅納稅主體分為無限納稅人和有限納稅人,若總部和業務管理機構在德國境內的公司承擔無限納稅義務,就其境內外全部所得納稅;若總部和業務管理機構不在德國境內的承擔有限納稅義務,僅就其在德境內所得納稅。
營業稅
德國的營業稅比較有特點,由于德國是聯邦制政體,因此每個地方政府也都有征收稅收的權利(類似與國內的地稅)。城市不同所征收的營業稅稅率也有所差別,必須在聯邦政府給出的“稅率指數”基礎上,確定本地區稅率。
例如:
杜塞為3.5%x 440%=15,4%;
幕尼黑為3,5%x490%=17,15%;
法蘭克福為3,5% x 460%6=16,1%;
漢堡為3,5%x470%=16,45%;
漢堡根據城區不同,稅率不同;
柏林為3,5% x 410%=14,35%;
最低稅率城市Monheim為3,5% x 250%=8,75%。
關稅
關德國關稅根據產品不同而不同,需要根據產品的歐盟海關編碼來看具體產品的關稅及進口要求。
團結附加稅
德國是分為東德國和西德國兩部分的,在1990年兩國同意之后,為了能夠解決因國家統一而產生的的財政危機并且促進東部的各項發展,以此才誕生了德國團結附加稅。
團結附加稅1991年開始征稅,1993年曾一度廢止,后于1995年恢復,個人和公司均是團結附加稅的征稅對象,其稅基是同期個人和公司應繳納的所得稅稅額,稅率是5.5%。
但是根據Scholz的提案,將對90%的納稅人免征團結稅,另外的6.5%需繳納部分團結稅,僅有3.5%的納稅人,即是最高收入階層,仍需支付全額團結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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