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貿港自開局以來,出臺了一系列福利政策,助力企業在海南自貿港更好發展。
企業在海南自貿港注冊公司可以享受大量的優惠政策,在人才支持、貨物流通、財稅支持、資金融通、配套支持、產業園區等各個方面均有政策支持。
以下我們就一起看看注冊海南自貿港公司主要能夠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鼓勵類企業實行15%企業所得稅稅率
在海南自貿港注冊并有實質性運營的鼓勵類產業企業,鼓勵類企業實行15%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
這個優惠政策是有一定限制條件的,需要滿足“實質性運營”和“鼓勵類”兩個限制條件。
實質性運營,是指企業的實際管理機構設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并對企業生產經營、人員、賬務、財產等實施實質性全面管理和控制,這個條件是比較好達到的,可以讓管理機構人員常駐海南。
鼓勵類產業目前為目錄管理,包含國家公布的內資鼓勵目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針對外商投資的鼓勵目錄-《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及海南自己發布的鼓勵目錄-《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
只要是設立在海南的企業,主營業務為目前各級公布的鼓勵類產業目錄中的任意一條,且主營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60%,就可以享受15%的優惠稅率。
降低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
為了推進海南自貿港的建設,吸引更多優秀人才,對于在海南自貿港工作的高端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超過15%部分給予免征。
適用人群:
1、勞動關系需在海南;
2、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期限超過1年;
3、在海南繳納社保超過6個月;
4、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
5、在海南做了人才認定。
多種稅收合并征收
全島封關運作的同時,依法將現行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等稅費簡并成一個稅種,即銷售稅,在貨物和服務零售環節征收。
三大產業境外投資免稅
對于旅游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2025 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適用條件:
新增境外直接投資所得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從境外新設分支機構取得的營業利潤;或從持股比例超過20%(含)的境外子公司分回的,與新增境外直接投資相對應的股息所得。
2、被投資國(地區)的企業所得稅法定稅率不低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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