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企業在國內上市要求比較多,很多企業將目光投向了海外,選擇在境外融資上市,因而搭建紅籌架構成了一種趨勢。
圖片來源:攝圖網
無論是在境內上市還是境外上市都應該遵循合規性,遵循相關的法律要求搭建紅籌架構。
常見的錯誤投資行為
1、不能以中國境內居民個人作為股東在境外隨意設立、增資、收購公司;
2、不能再用上面的境外公司作為股東在中國境內設立外資企業;
3、不能在沒有獲得批準備案的情況下,隨意讓中國境內居民個人認購境外公司的股票,特別是該境外公司在境內設立了外資企業;
4、不能在沒有獲得批準備案用境內企業作為股東在境外隨意設立、增資、收購公司。
中國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現法律法規
1、中國境內居民個人境外投資不允許(發改委和商務部沒有出臺相關政策);
2、2QDII2擬在上海、深圳、武漢、溫州、重慶、福州等六個城市十點,目前仍然未開放。
3、唯一的綠地是境內居民個人在同事滿足不同的條件下境外投資特殊目的公司并返程投資外資企業(37號文)。
搭建紅籌架構以下稅務問題需注意
除了以上問題,稅務也是紅籌架構搭建過程中的重點環節,為實現企業境外上市,企業通常會面臨將公司從純內資變為紅籌架構或VIE的情況,常見問題包括:
1、境內股東退出,以個人還是公司/合伙企業投資人形式退出,以股權轉讓還是減資方式退出,涉及到不同的稅務處理。
2、境外架構搭建,企業可以境外搭建鏡像于境內的持股架構,也可以通過股權轉讓收購境內公司,但稅負各不相同。
3、境內利潤分配,在稅收協定下,境內運營實體對外支付股息時的預提所得稅優惠稅率。
4、員工持股平臺,股權激勵計劃下,員工直接持股或者通過股東等代持方式會對公司產生不同的稅收影響。
5、投資人稅基損失問題,如果投資人通過ODI,以名義價格投資在開曼公司,其未來退出時的投資成本會受到不利影響。
如果您需要注冊境外公司,或者想了解更多關于境外公司注冊的信息,歡迎隨時咨詢我們卓信企業商務顧問,詳詢400-065-0008。